曹刚律师
黑龙江大庆市烧荒引燃木材加工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7-01-18 作者:曹刚律师网 浏览:3383
2015年3月26日,被告人张某于承租的玉米地里放火烧荒,引发火灾,火灾造成原告赵某经营的木材加工厂严重烧毁,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

接受原告委托后,曹刚律师指派助手崔勇律师共同作为受害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法律诉讼活动,在检察机关就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后,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请被告人赔偿火灾损失。案件先后经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赔偿二原告财产损失216万余元。有效地保障了二原告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次案件,团队成员经过多次调查取证,还原事故发生事实流程,结合案情从诉讼程序上定制索赔方案,通过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程序,挽回委托人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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