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大连普兰店市杜家村委会不服火灾事故认定行政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5-05-29 作者:曹刚律师网 浏览:4234
2014年4月24日11时55分,大连市普兰店消防大队接到报警,位于普兰店市星台镇杜家村庙下屯发生火灾,火灾造成部分村民的柴草垛和大棚不同程度损毁。公安消防部门认定此起火灾原因位于刁某住宅院外西侧柴草垛,起火原因系普兰店市星台镇杜家村委会组织清扫卫生过程中,在起火点附近焚烧垃圾残留火种引发火灾。

普兰店市星台镇杜家村委会不服,向普兰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普兰店人民法院受理,公开审理此案,曹刚律师作为公安消防部门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

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北京市炜衡火灾爆炸与应急管理法律专委会主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75。网站http://www.caolawyer.com.cn/。预约电话13066773119/024312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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