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消防验收审批者有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0-03-22 作者:曹刚 浏览:1496
《消防法》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如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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