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队扑救高层建筑火灾,为防止火灾蔓延,要根据火场情况,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迅速登上起火层或起火层上下层,建立灭火阵地,堵截火灾蔓延。堵截一般使用举高消防车的灭火装置和与墙壁消火栓或者室外消防水源连接的消防水枪。
当起火范围限于某一房间时,可直接采取接近火点的措施,消灭明火;当起火范围限于在该楼层水平防火分区内时,应在防火分区外侧部署力量,力争将火灾控制在该防火分区之内;当起火范围已经蔓延至该楼层大部分时,应在其分隔层(段)上下两端部署堵截力量,力争将火势限制在分隔(段)内;当多楼层同时燃烧,而上部尚未燃烧时,应自上而下地逐层部署力量堵截,如顶层已燃烧时,要在起火层下方署力量堵截,防止火势转入下层。
起火层的堵截阵地应集中于楼梯口、管道井、门窗等开口部位;起火层上层的堵截阵地,除部署在楼梯口、管道井、门窗等开口部位外,亦要采取措施防止火焰沿外墙向上层窗口蔓延;起火层下层的堵截阵地,要设在与起火层相连的各开口部位;有管道井的部位,要采取措施防止燃烧物落下引燃下方楼层可燃物。
在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时,一般在起火层下层适当位置建立作战平台,用于向火场输送器材装备和灭火消防员轮换。此外,18层着火,在17层组织火灾扑救还有保障参加灭火作战消防员人身安全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