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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新华社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其中涉及消防设施的建设改造。
其中,主要任务中有两处:
一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善小区停车、充电、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二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建设防灾工程。
加强支撑保障中有一处:
完善适用于城市更新的技术标准,制定修订分类适用的消防、配套公共设施等标准。
按照《意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中央财政要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按照《意见》的主要目标,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官方主导,资金有保障,对于消防行业企业是个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