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审计署对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审计发现21项主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31 作者:曹刚 浏览:1161
据审计署2023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对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包括:

1.2020年至2022年,局本级向所属《中国消防》杂志社转嫁13个新媒体账号的运营维护费、专家劳务费等252.55万元。

2.2021年,局本级未经报批处置资产1375.98万元。

3.2020年至2021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出借公务用车4辆,至20232月底仍未收回,涉及资产原值161.17万元。

4.2020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和公开招标,购买进口储备物资,涉及金额1900.8万元。

5.2022年底,局本级及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等4家所属单位的非税收入5612.74万元未上缴国库。

6.管理的四川消防研究所违规将建筑工程分解发包,造成损失94万元。

7.所属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为职工等配备手机,涉及金额76.32万元。

8.2020年至2022年,所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7个总队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涉及金额143.35万元,其中202213.03万元。

9.20228月底,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及下属19个支队的63辆消防车、200套移动通信工具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21979.79万元;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7处消防站和办公用房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面积24005.06平方米。

10.20228月底,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及下属西城区、通州区支队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19个基建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或未转增固定资产。

11.20228月底,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未清理上交结余资金2013.98万元。

12.2022年底,所属《中国消防》杂志社的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35.83万元。

13.2018年至2021年,管理的四川消防研究所所属3家公司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涉及金额51.65万元。

14.2020年,管理的天津消防研究所1个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381.60万元。

15.2020年至2021年,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及西城区、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以拨代支,虚列项目支出444.67万元。

16.2019年至2021年,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在举办会议等活动中发生非必要支出422.85万元。

17.2020年,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向下属支队转嫁培训费用21.56万元。

18.2021年,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下属西城区、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未经公开招标与原供应商续签服务采购合同,涉及金额4846.1万元。

19.2020年至2021年,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下属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1个项目超预算支出121.39万元。

20.2020年,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下属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为职工等配备手机,涉及金额182.2万元;未经审批擅自变更采购合同约定事项,涉及合同金额101万元。

21.2021年,所属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下属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补充合同时,超过国家有关规定限额,涉及合同金额3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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