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中国人民警察节 呼吁理顺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
发布时间:2024-01-10 作者:曹刚 浏览:683

1月10日是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警察牢记宗旨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甘于牺牲奉献,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流血最多、牺牲最大的一支队伍。曾有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6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3700余人被评为烈士。其中仅2023年,有253名民警、164名辅警因公牺牲,4565名民警、3311名辅警因公负伤共授予(追授)一级英模5名、二级英模143名。

值此节日,我最关心的还是公安派出所民警。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形象反映了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苦、累、难’。毋庸讳言,当前最牵动广大公安派出所民警内心的便是“第三级消防管理”工作。

2018年机构改革,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整合到应急管理部原公安消防机构转制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应急管理部。既然消防管理不再是公安工作的主业或者兼业,并且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那么就不应继续承担原公安机关已划转的消防管理职责。

但是,机构改革留了一个小尾巴。2008年版《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中涉及公安派出所的内容,本可按照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予以相应修改,但在2019年修正《消防法》时,该条却保留了下来。后果是,公安派出所在机构改革已近5年后,仍承担着“第三级消防管理”工作。

近5年来,公安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有些地方甚至给公安派出所工作加码、责任加重,分散有限的警力,基层民警对“第三级消防”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不高。有些地方在发生火灾后,民警被追责摘帽子。我对裁判文书网公布案例进行查询统计,有14 名民警因辖区发生火灾而被判决犯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已经影响了队伍士气。

我曾多次呼吁,加快调整理顺基层消防工作,明确基层警务工作边界,遗憾的是没有效果。不久前,国家消防救援局挂牌运行,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再次迎来解决机构改革遗留问题的契机。

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呼吁有关部门,积极回应基层民警的困扰困惑,落实权责一致的法治要求,落实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将“第三级消防管理”工作收归消防救援机构,让公安派出所民警集中精力服务于维护社会治安大局。

接下来,各地及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同时呼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站出来为基层民警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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