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谁会为他们辩护?
发布时间:2023-09-09 作者:曹刚 浏览:1008

日前,河南安阳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2名消防救援干部,1名公安民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除上述3人外,这起事故公职人员追责问责的名单中,还包括8名消防救援干部,12名公安民警。

《河南安阳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公安派出所民警为何会被追责》发表便引起广泛关注,大量留言评论,内容集中在公安派出所在消防改制后继续承担消防监督已经失去法理基础,纷纷使用背锅、脱钩等词语,为民警喊冤。

《两名消防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样引起消防救援内部的强烈反应,吐槽人少事多,工作压力大,追责重等等,很委屈!有业内人士质疑调查权限,提出这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不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而应当由消防救援机构来进行火灾调查,隐约感觉到一股其他部门来争夺事故调查主导权,对自己弟兄下手太重的怨气。

绝大多数留言评论是理性克制的,业内人士撰写文章也是旁征博引的,觉得都有些道理。但是,喊冤叫屈能拯救那2名消防救援干部和1名公安民警吗?

这起火灾事故上伤亡那么多人,从严追究事故责任是必须做的事情。虽然对于追责问责的当事者是否认罪认罚尚不清楚,但法律对其权利是有保障的,比如辩护权。

谁会为他们辩护?如何辩护?

此前发表的《消防执法人员如何尽职免责的建议》列举了近19起案例,文中能看出因发生火灾对消防执法人员的追责始终没有停止过,无论是派出所普通民警还是消防武警大校(注:改制前的),都有相应的追责案例,有的人甚至已经转业退休,仍然要为过往的行为担责。

虽然案例中的每个人都聘请了辩护律师,但判决结果各不相同,罪名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受贿等,从免于刑事处罚、缓刑到判处7年有期徒刑不等。
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网络关注的其他案件,往往会出现辩论观点的热烈讨论,会有学者、律师和民众共同参与,讨论内容可以包括有罪无罪、此罪彼罪、罪轻罪重和事实情节、法条依据等等,有的时候甚至会出现各执一词、针锋相对的场面。

但是,这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虽然受到关注,但没有如何为消防救援干部公安民警辩护的讨论!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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