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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发布时间:2023-09-08 作者:曹刚 浏览:925

日前,新华社受权发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立法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将立法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制定32件、修改47件);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制定28件、修改23件),上述两类项目中,制定法律60件、修改法律70件;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及时开展的相关立法、修法项目作出兜底性安排。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粮食安全保障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网路安全法》(修改)等列入第一类项目。《国家储备安全法》《自然灾害防治法》(防震减灾法修改,一并考虑)《防洪法》等列入第二类项目。

按照2023年05月29日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法》(原文如此)为预备审议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2021年12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代表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适时修改消防法。

此次发布的立法规划,业内关注的《消防法》的修订未被列入。看来,今后有关消防改革的讨论还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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