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内蒙古一商厦发生火灾,给商厦所有权人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然而,引起本起火灾的直接责任人电焊工丰某、武某均无赔偿能力,故该公司在政府协调下对遭受损失的商厦业主进行了垫付赔偿,但本起火灾事故的损失赔偿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该公司负责人找到曹刚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曹刚律师亲自带领两名助手,组成团队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分析了火灾事故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除了直接引发火灾的肇事者,其他负有消防安全管理义务的责任者和单位,亦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据此,曹刚律师组织制定周密诉讼策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当地消防部门公开了对方不利的证据。民事案件先后经历鄂尔多斯中院一审、内蒙古高院二审以及最高法院再审,最终判决丰某、武某、某家居广场、徐某等人共同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挽回经济损失近两千万元。
火灾原因查清率不高,难以分清责任,火灾破坏性强,难以确定财产损失等实际问题,导致火灾损失赔偿案件办案难度大,火灾专业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或者减轻赔偿责任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