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律师

曹刚律师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查看更多
15504008705
经典案例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3066773119 024-31502119
传真号码:024-31502119
电子邮箱:caolawyer@sina.com
微信公众号:ChinaFireLawyer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6层
热点资讯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热点资讯
基层消防工作新规出台后,为何还问责公安派出所?
发布时间:2026-06-25 作者:1782316800 浏览:16
国办在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部于5月印发《关于公安派出所协同开展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作出重大调整

在此背景下,6月18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5·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当地派出所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不细致,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同时提出,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理。

有粉丝私信我,提出“基层消防工作出了新规,还要问责公安派出所吗”的疑问。

仔细查阅报告后,我注意到确定派出所存在问题的依据是一份地方文件。文件由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河南省公安厅于2019年8月共同制发,名为《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消防监督执法的通知》(豫公通〔2019〕180号)。文件提出“公安部具体办法出台之前,在不与新修正的《消防法》相抵触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继续按照现行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要求,对确定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显然,这份地方文件的内容与公安部新规存在明显差异。由此延伸出另一个疑问,公安部新规制发时间在报告公布之前,是不是应该依据新规执行?

我认为,答案也许是因为火灾发生于新规落地之前,所以报告才会按照该地方文件确定其存在问题。

我还注意到,在报告结尾部分,强调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补齐基层消防安全短板等的整改防范建议,未再提及公安机关及公安派出所。因而,这份报告的公布不意味着公安部新规在地方尚未落地,不会影响基层消防工作新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网站首页              律师形象              业务范围              经典案例              热点资讯               解决方案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曹刚律师网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6层 电话:13066773119 024-31502119 传真:024-31502119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7006514号 技术支持:盘古网络 [定制网站]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