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今天(4月8日),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政策吹风会,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对消防部门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四项火灾事故调查机制,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一是对于一般火灾“重整改”。要突出技术及管理责任调查,提高调查效率,深查背后原因,通过调查改进生产工艺、修订完善标准、补齐工作短板,让防范措施跟着教训走,实现主动精准防控。
二是健全完善较大亡人火灾备案审查制度。从今年起,每起较大亡人火灾的事故调查报告,审议前须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查,并调派全国火调专家参与指导,严防调查浮于表面、问责点到为止。
三是重大火灾“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国务院安委会对每起重大火灾挂牌督办,国家消防救援局成立现场督办组。对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实行提级调查。结案后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及火灾真相细节,以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明确“尽职免责”。对已严格依法履职的消防执法人员,符合条件可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以此鼓励消防一线执法干部担当作为,避免“检查有责、不查无责”“多干则重、少干则清”的反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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