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代理震惊全国的浙江杭州622保姆纵火案,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河北固安京东仓库1218火灾,内蒙鄂尔多斯购物中心613火灾,湖南新田1017特大森林火灾,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825重大火灾等案件。原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参加沈阳商业城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主持沈阳万达广场828特大火灾责任调查工作。现为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21...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德皇腓特烈二世与磨坊主之间的故事,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这也是一句有名的法律格言,意指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民享有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即便具有法定职责的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法也没有赋予其进入居民住宅检查消防安全的行政权力,更没有赋予非执法人员的网格员具有这个权力。
从法律规定看,深圳光明区马田街道网格员未经居民允许深夜强行闯入居民家中检查消防安全,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明显违法。
消防安全虽然很重要,但不能以消防安全名义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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